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时期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推动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骨干多式联运体系,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改经贸﹝2021﹞956号,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将主要围绕两个方面,聚焦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一方面,围绕推动存量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枢纽经济通道经济,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另一方面,围绕加快健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按照“成熟一个、落地一个”原则,稳步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支持城市群内国家物流枢纽共建共享共用和一体化衔接,强化都市圈物流网点体系与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人民政府对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要求,加大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力度,科学编制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时择优遴选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物流枢纽参与申报(每年5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2021年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同时,协调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相关政策落实,不断优化枢纽建设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方案》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推动完善枢纽培育和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枢纽布局建设工作。
同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优化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布局,重点补齐内陆地区枢纽短板,优化沿海地区枢纽布局,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区域均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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